1 ? 農村宅基地復墾負責部門
是由由鎮(zhèn)政府對農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進行調查清理。
農村宅基地的土地復墾指的是農村村民為建造自有房屋而占(使)用農村的本集的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在生產與建設的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壞,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tài)的活動。
其廣義定義是指對被破壞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態(tài)系統(tǒng)恢復的綜合性技術過程;狹義定義是專指對工礦業(yè)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恢復。
2 ? 宅基地復墾補償標準有哪些
1.對農村住房及其構筑物、附著物補償參照我區(qū)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對應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
2.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參照我區(qū)同期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按照1.2萬元/畝對退出宅基地面積(包括宅基地附屬用地,下同)給予一次性補償;
3.購房補助根據(jù)每戶退出宅基地面積,按照1.8萬元/畝的標準計算補助。
農戶完全退出原農村宅基地后按規(guī)定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的補償標準:
1.對原農村住房及其構筑物、附著物補償參照我區(qū)同期征地政策,按照附表對應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
2.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參照我區(qū)同期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根據(jù)農戶退出原宅基地面積減去申請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積后,按照1.2萬元/畝對實際騰退宅基地面積給予一次性補償;
3.節(jié)約用地獎勵補助(購房補助)根據(jù)農戶退出原宅基地面積減去申請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積后,按照1.8萬元/畝的標準計算補助。
萬州區(qū)農村建設用地復墾農村房屋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標準:
房屋結構補償標準(元/平方米)鋼砼結構345磚混結構磚墻(條石)預制蓋270磚墻(條石)瓦蓋240磚木結構磚墻(木板)穿逗瓦蓋210磚墻(片石)瓦蓋180磚墻石棉瓦蓋165土墻結構穿逗、土墻瓦蓋150石棉瓦、玻纖瓦蓋135簡易結構土墻氈蓋(含棚蓋)53
說明:
1、房屋層高在2.4米(不含2.4米)以下,1.5米(含1.5米)以上的按同類標準的70%計算補償;房屋層高在1.5米以下的,按同類標準的50%計算補償;在1米以下的,按同類房屋標準的20%-40%計算補償。
2、預制板作樓板的多層瓦蓋房屋,瓦蓋一層的,按瓦蓋房屋補償,其余樓房按預制蓋房屋補償。
3、房屋面積以外墻尺寸計算;外陽臺按同類房屋的50%計算,地陽臺(地的底層三方有墻)按同類標準20%計算。
4、構筑物、附著物按照退出宅基地使用權面積,采取綜合定額補償方式給予一次性補償,按5000元/畝的標準執(zhí)行(室內附屬物不再予補償)。
5、擁有合法產權,但農村房屋已不完整,斷檐殘壁,不具備使用功能的廢棄宅基地退出,不予房屋拆遷補償。
3 ? 農村宅基地復墾政策
3.1 ? 1.自愿選擇宅基地處置方式
轉戶與退地不掛鉤,轉戶居民可自愿選擇保留、按規(guī)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退出等三種方式處置其農村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
3.2 ? 2.整戶農轉城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補償標準
?。?)能夠復墾的:按復墾新增耕地面積結算(新增耕地面積小于或等于入庫備案面積),土地使用權人所得費用不低于12萬元/畝(首次補償?shù)拿娣e以入庫備案面積為準),集體經濟組織所得費用不低于2.1萬元/畝(地票交易后支付)。
?。?)不能夠復墾的:以實際測繪的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面積,按照9.6萬元/畝的收購價一次性結清價款。
3.3 ? 3.整戶農轉城自愿退出宅基地養(yǎng)老保險政策
整戶農轉城人員退出宅基地的,可從領取宅基地退出補償費之月起,自愿選擇參加退地農轉城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具體辦法參照渝府發(fā)〔2008〕26號文件及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4 ? 4.其他事項
(1)整戶農轉城自愿退出宅基地人員請及時到宅基地所屬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退宅基地手續(xù),逾期未申請辦理的,視為暫不退出宅基地人員。
(2)整戶農轉城自愿退出宅基地人員,在領取退地補償費三個月內到原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自愿申報退地農轉城養(yǎng)老保險,并于六個月內完清繳費。逾期未申報、未完清繳費的,視為放棄參加退地農轉城養(yǎng)老保險。
4 ? 非整戶農轉城宅基地復墾政策
1.補償標準:按復墾新增耕地面積結算(新增耕地面積小于或等于入庫備案面積),土地使用權人所得費用不低于12萬元/畝(首次補償?shù)拿娣e以入庫備案面積為準),集體經濟組織所得費用不低于2.1萬元/畝(地票交易后支付)。
2.退出宅基地后仍保留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農戶申請復墾后,原則上不得在集體土地上重新申請單獨建農房,可統(tǒng)一申請入住政府規(guī)劃建設的農民集中居住區(qū)(農民新村)。新申請建農房(農民新村)新占耕地面積要扣減復墾新增耕地面積結算補償款。
5 ? 一戶多宅(合法的除外)補償政策
一戶多宅(合法的除外)的補償標準:社集體經濟組織按巴南府發(fā)〔2011〕120號)文件第十三條第(五)款和第十五條第(三)、(五)款之規(guī)定(即構附著物補償和有證房屋補償標準的50%)補償原權利人,其余歸社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6 ? 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
6.1 ? 一、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的目的和意義
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是根據(j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村鎮(zhèn)體系規(guī)劃,對農村配置不當、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閑置、廢棄的宅基地實施整理復墾,使其成為可耕地的一項重要工作。實施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有利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并可取得相應的建設用地指標,緩解用地供需矛盾;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村民建房向規(guī)劃的中心村或保留的自然村集聚,進一步改善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環(huán)境。
6.2 ? 二、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的立項、實施及驗收
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的責任單位為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宅基地整理復墾的立項程序、項目管理和實施、竣工驗收等具體操作性規(guī)定,由市國土資源局另行制定。
6.3 ? 三、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的相關政策
?。ㄒ唬┺r村宅基地整理復墾所需資金全額由市財政投入,由市財政每年安排農業(yè)土地開發(fā)資金市留部分的50%,劃入市土地整理復墾中心,實行??顚S茫忾]運行。整理復墾資金不足部分通過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指標的運作加以解決。
(二)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項目由市財政按新增耕地面積投入資金3萬元/畝(含省財政補助款),項目立項后先期撥付40%作為啟動資金,項目實施過半時再行撥付30%,項目竣工驗收后一次性結算。
(三)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所取得的指標由市政府統(tǒng)一安排。其中:新增指標的80%用于重點工業(yè)、城鎮(zhèn)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項目,新增指標的20%用于農村村民建房和其他新農村建設項目。
(四) 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每年組織考核。對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按實際新增耕地面積獎勵1000元/畝;對超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的,超額部分按實際新增耕地面積獎勵2000元/畝。
6.4 ? 四、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的相關要求
?。ㄒ唬┺r村宅基地整理復墾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1年。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確保整理復墾項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或經驗收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將扣回已撥付的資金,并暫停該鎮(zhèn)鄉(xiāng)(街道)新增建設用地的報批工作。
?。ǘ└麈?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建立建設用地整理復墾資金專戶,??顚S茫?guī)范管理。市財政、審計、監(jiān)察等職能部門應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監(jiān)管。
?。ㄈ┦袊临Y源局要加強對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對整理復墾所取得的指標必須建立專門臺帳,按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
(四)在項目區(qū)域內經整理復墾形成的耕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規(guī)劃期限內不得用于非農業(yè)建設,必須納入所在鎮(zhèn)鄉(xiāng)(街道)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范疇,落實有效的保護措施,切實加以保護。
?。ㄎ澹┦屑売嘘P部門、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主動地開展農村宅基地整理復墾工作,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保障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
7 ? 重慶農村宅基地復墾
重慶彭水縣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地票價款分配政策是嚴格按照《關于調整地票價款分配政策的通知》(彭水府辦發(fā)〔2012〕102號)執(zhí)行。農村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復墾獲取收益方式統(tǒng)一按地票價款政策,以宅基地加附屬設施用地面積計算。但院壩用地(含林盤地)面積最高不超過實測合法宅基地面積的1.5倍,超過部分的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復墾面積以二調斑為準,獲得分配面積最高不得超過復墾確認的二調圖斑范圍的面積。
前期測繪完成之后,將測繪成果報市農村土地整治中心審定后方可查詢。
農戶分配地票面積以竣工測繪審定后的面積為準。農戶分配地票價款單價以市農村土地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通知書為準進行結算,保底價為12萬元/畝。
新居住地無合法產權證或需新建房屋的,應按戶籍人口扣減30平方米/人,最多不超過150平方米,并簽訂宅基地復墾扣減面積協(xié)議,剩余面積才可作為地票交易面積。新居住地有合法產權證的不用扣減面積。退出拆舊區(qū)用地面積應大于建新區(qū)安置占地面積。